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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5 14:09:50 浏览人数:203次

为一步提升学院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规范学院教学系部的备课、听课、评课行为,推动思政课教学改革与创新,切实改善教学效果,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学院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工作制度

一、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原则

1.教师的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坚持由教学系部负责组织;

2.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坚持围绕本学期执教的思政课程与专业课程展开;

3.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

4.集体备课、听课、评课聚焦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推进问题式专题化团队教学改革

5.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必须规范、留痕和高效,形成学院教师备课、听课、评课长效机制;

二、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的具体要求

1.备课必须安排中心发言人提前作好课件准备,教师集体讨论发言必须记录在案;

2.听课教师必须根据百分制对授课教师授课情况打分,各位教师打分汇总平均后形成马院各系部的教师同行评价;

3.评课既可以由听课教师与授课教师集体当场举行,也可一对一灵活举行,听课教师必须提出具体授课改进意见;

4.授课教师被听课后必须在一周内填写景德镇学院教学反思表并将打印稿提交到学院教学科存档;

三、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具体安排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提高整体教学质量的前提和条件。听课、评课活动是加强教学工作管理,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监控,交流观点,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必要工作之一,它将使教学管理工作深入到课堂教学、落实到任课教师,使教研室内形成学术讨论、教学研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为此,对听课评课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听课活动包括课上检查、观察教师组织教学和开展教学活动,以及课下交流与研讨该课教学活动情况;

2.听课者应认真、负责检查、观察教学活动,全面评价教学活动情况,诚挚与授课者交换意见;授课者应按教学进度、实际进程组织教学活动,虚心听取听课者意见。双方认真研讨、互相学习;

3.听课活动形式多样,包括教研室负责人对教学活动的检查性听课、教研室专题研讨听课和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观摩听课;

4.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6随时做好听课记录,填好听课记录本。

5.听课、评课活动由教学系部负责人统筹,在教学系部负责人主持下进行。

6.研讨活动在会议室进行,可以与集体备课会一起组织。会议应体现出学术讨论、教学研究主题,拥有民主、研究、讨论的气氛。其效果表现在对于原教学工作的改善和推动作用。检查性听课时间,不通知授课人;学习性听课,一般应事先经授课人同意。

7.听、评课人每次听、评课必须填写听、评课记录,作为教学管理档案,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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