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如下:
21思想政治教育1班:王佳惠、段文欣、祝飞燕
21思想政治教育2班:冷文平、揭雨欣、古绿英、樊美梦
22思想政治教育1班:刘彤、邱如萍、邱露、骆逢飘
23思想政治教育2班:董洁莹、程奕菲、廖银樱、刘嘉慧
如对以上评定有异议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来电向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