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我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备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29 09:15:14 浏览次数:

我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备课会

 

(本网讯:图|刘鸿毅/文|王佳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景德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11月24日下午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召开集体备课会,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思政课教学工作

本次集体备课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江旺龙主持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院长江旺龙首先传达了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备课会的工作提示文件精神,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并结合21版思政课教材内容着重强调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思政课教学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教工支部、学工支部三位宣传委员老师分别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以及国家安全与法治体系建设三方面作了领学,重点提出要总结好、利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制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思政课教学

 

参会教师均积极发言。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郝海旺发言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习近平法治思想已由“八个坚持”发展为“十一个坚持”,并节选其中“两个坚持”进行了特别说明,突出强调了党的法治队伍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紧密联系,提出务必要加强对党的最新思想理论的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曹倩琴老师结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体会,将法治建设发展历史与现实实践相结合,特别阐明了法治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提出应当向同学们解释清楚坚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要性,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势在必行。

高雁平老师则谈到了如何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指出思政课老师应当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信仰者、传播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加强自身理论武装,严守法治原则,在充分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普适性的思政课教学方法。

 

余海老师则结合《思想道德与法治》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要充分认识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灵活选用教学方案,从整体上把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科学引导学生对法治思想的学习,做到德治与法治相统一。

程凌霞老师发言: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第四章第一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核心价值观是一定社会形态、社会性质的集中体现,在一个社会的思想观念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答了关于建设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社会和培养怎样的公民的问题。在国家层面要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都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为公民发展提供良好有序的环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成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薛长刚老师发言: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是时代的必然要求,2021年思修课教材改版以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在教学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思修课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要讲清楚,这一思想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呼唤。二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内涵讲清楚。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讲清楚。另一方面,要做到理论与教学实际相结合,把理论和具体的教学案例,教学情境结合起来进行讲授,使学生更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并且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学生头脑。

还有其他老师也做了积极发言和讨论。

最后,院长江旺龙进行会议总结,他强调“十一个坚持”在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指出思政课老师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探讨,以此为专题,开展思政课问题式专题化教学,坚持落实集体备课制度,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不断提高我校思政课的教学水平,持续深化推进青年大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 

(编辑:袁子文/一审一校:余希田/二审二校:占紫薇、陈义忠/三审三校:郝海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