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青马学社面向全体社员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宣讲活动
(本网讯:图文:青马学社)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增强我院学子对宪法的了解与认识,马克思主义学院青马学社于12月3日面向全体社员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21思政二班陈牡丹作主讲人。陈牡丹同学主要从国家宪法日的由来、目的、意义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四个方面进行讲解。

陈牡丹同学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让我们充分明白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同时,陈牡丹同学强调,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并不刻在大理石上,也不记录于文本典籍中,而需要体现到依法治国的每一个环节,实施到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我国的宪法一直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人民的幸福指数也在不断提高。
最后,陈牡丹同学呼吁社员们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从而进一步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纪念宪法,不仅仅是纪念一部法律文件的诞生,同时也是纪念一个国家从宪法秩序中获得新生。作为当代青年,我们应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将宪法学习作为当代青年学生的义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通过本次宣讲,社员们明白了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编辑:袁子文/一审一校:余希田/二审二校:占紫薇、陈义忠/三审三校:郝海旺)